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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引入人力资源机构、劳务公司协助开展东西部劳务输出工作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5- 12- 05 11: 15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东西部劳务输出工作,促进越西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,有序组织输送至浙江省宁波市务工就业。现结合我县实际,面向社会邀请人力资源机构、劳务公司协助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。

一、工作内容及要求

(一)开展东西部专项劳务输出工作。聚焦脱贫户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低收入群体及其他城乡劳动力,充分宣传动员,持续推荐就业岗位,做好赴浙江省宁波市务工人员交通、体检、岗前培训等服务保障,有序组织输送农村劳动力到浙江省宁波市务工就业,确保年度输送人数达400人以上。

(二)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发挥自身资源,配合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,做好东西部稳岗补助、一次性生活补贴等相关政策解读,协助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申领相关奖补。

(三)加强劳务输出稳岗服务工作持续做好专项劳务输出后的后续服务,积极对接输送合作企业,确保工资待遇及时兑现发放,同时做好务工人员关心关爱,多措并举做好稳岗服务,确保输送稳岗率达60%以上。

(四)配合开展其他服务保障工作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,配合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务工人员走访慰问等相关工作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各劳务派遣公司、人力资源公司。

三、引入程序和方式

(一)现场报名(或网上报名)遵循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符合本《公告》规定报名资格条件,愿意遵循本《公告》协助开展对口劳务输出工作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,进行现场报名(或网上报名)

(二)报名时间。2025122日至202512417:00止。

(三)报名地点。越西县文昌大道南段183号(为农服务中心)一楼,越西县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。

(四)申报材料。报名应带齐以下资料

1.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一份(原件备查) 。

2.《劳务派遣许可证》和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复印件各一份(原件备查)。

3.企业承诺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部门处罚的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记录,三年内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信用记录。(在国家企业信用网www.gsxt.gov.cn下载打印,并现场进行签字盖章)。

4.外地企业需提交当地人社部门推荐函。

5.企业简介(含目前经营情况等)。

备注:所有报名资料需盖鲜章,并应在2025124日前提交至越西县农民工服务保障中心,逾期提交无效。

(五)资格初审。由越西县人社局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资质进行审查,报名企业提供资料不符合本《公告》要求的,不接受报名。审核中发现报名企业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,取消报名资格,并列入以后不得再报名参选的黑名单。

(六)签约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,现场与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作协议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人必须参加签约。

(七)签约期限。此次合作期限截至20261231日。签约期间企业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后,合作协议自动终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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